一、洗钱已日益成为全球公害
通俗地说,洗钱犯罪是使非法收益看起来合法化的一种活动和过程。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,洗钱已迅猛发展为令人瞠目的黑色产业,已是仅次于外汇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业活动,全世界每年洗钱额达1-3万亿美元,约占全世界GDP总和的5%,成为国际公害和世纪毒瘤。
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,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,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。
一是国内形势的需要。近年来,随着走私、毒品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,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,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。由于缺乏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措施,导致不能及早发现犯罪线索,影响了追查、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、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。
二是国际形势的需要。洗钱活动具有跨国(境)特性,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、国际立法,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。且我国已经批准加入的《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》、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》、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和《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》等,都明确要求各成员国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。
二、通过银行业、证券业、信托业等金融机构洗钱的常见方式
洗钱的步骤清洗黑钱的伎俩变化多端,而且往往错综复杂,但整个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&l